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网上投诉数据
标题:海西州乌兰县庆华集团引进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石灰厂 投递日期:2017-10-26 22:54:18
投诉内容:
尊敬的环保厅领导: 本人是乌兰县政府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对现在国家金山银山不如青山绿水的理念深感认同,也对全国上下环保风暴深感赞同。 然而在巨大利益驱使下,总有人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不顾、顶风作案。石灰厂是国家重点打击的重污染企业,全国上下对石灰厂严厉查处,作为我县的重点示范企业青海省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本应积极相应国家的环保号召,然后庆华煤化公司一把手马总与山西的亲戚合伙开办重污染型作坊石灰厂,石灰厂是从新疆吐鲁番被查出的石灰企业购买的二手设备。庆华马总关于石灰厂对内宣称能搞定一切环保查处,甚至州里来人也不怕,本人作为县里公职人员深感叹息无力,对庆华煤化工领导马总深感失望。为了我县的环境质量,人民的生命健康,恳请环保厅领导派人去查处这一重污染高耗能违法企业。 现在庆华煤化工马总私自引进的石灰厂已经开工建设,作为我省邻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重污染石灰厂严厉打击,现在有转移到我省的趋势,希望能把这一趋势扼杀。
处理状态:
Copyright@2010 qhepb.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技术支持:青海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邮编:810007 电话:0971-8135112 版权所有: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ICP备案号:青ICP备05001070号 您是总第 位访问者,是今天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