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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多:抓实党建 筑牢黄河源生态安全屏障

录入时间:2017-12-22 08:50:00 来源:青海日报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今年以来,玛多县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注重发挥党建决定性导向和牵引作用,通过突出生态导向、强化保护措施、完善生态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力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构筑起黄河源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堡垒。

  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玛多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来抓,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入查摆生态保护建设的问题、抓好生态方面问题的整改,把生态管护、生态恢复治理、生态保护作为第一责任。通过专题辅导、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身边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针对历史遗留存在的211处砂石料场,以现场办公的形式制定方案,下大力气整治.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到黄河源牛头碑景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设立“生态环境巡查监督岗”,确保党员所负责的区域范围内,生态保护和建设水平提升。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调动全县82个基层党组织、 1400多名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多项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成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坚力量。在全县全面推行“六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生态管护员转化为网格管理员,赋予生态管护、基层党建等职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监管。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导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形成了一系列生态文明村规民约,城乡环境持续向好。

  在建立生态制度上发挥先行先导作用。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开展自然资源的本地调查、资产负债表编制、资产确权登记和草场承包经营权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健全生态管护考核机制,全面开展生态管护岗位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奖励惩戒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追究,实行“终身追责”制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