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湟水流域每一条主要河流、每一米河道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在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中,西宁市以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重大改革事项为抓手落实河道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致力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加强河流管理保护,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谋划一幅壮丽的山水画卷。
所有主要河流都有河长
我们把“四个扎扎实实”特别是“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落在行动上,一刻也不放松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积极主动把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完善湟水流域水质保护机制,夯实“河长”责任,实施网格化、常态化监管。在确定河长制实施范围时,因为水利普查主要统计了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所以最初的《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对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实施河长制。为实现河库管护全监测、全监控、全监管、全覆盖、无盲点,在最终的方案中,西宁市取消了50平方公里的“门槛”,将全市所有主要河流都纳入了实施范围。据调查,西宁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42条,但方案中的河流总数却有65条,河长制管理河流增加了23条河流。同时,考虑到河长制本身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要突出因地制宜、地方特色,因此结合以往的经验和西宁市出台的其他方案,西宁市把河长体系设置、工作内容进行了一些调减,以确保操作性更强,指导性和地方特色更加凸显。
河长制布局到“每一米”河道
全市市、县、乡、村927名四级河长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一个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管理保护机制建立起来。《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对湟水流域(西宁段,河流总长1278公里)全部进行了划分,将管理范围细化至村级,进一步明确了西宁市主要河流水面、水质及水域岸线分级责任范围,统筹上下游、兼顾左右岸,细化管辖区责任范围及管理长度。将涉河基础设施(指涉河环卫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防洪防护及美化设施等)等按段划分、分级负责,全部纳入各级河长的管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