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进程中,为了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目标,西宁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积极主动为自己“加码”,进一步扩大河长制管理范围,在确保既能保护好河流主动脉的同时,也能保护好大中型水库、万亩灌区、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等涉水项目,实现水系治理全覆盖。
一条条清澈的河流、一处处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饮用水水源地、一块块色彩缤纷的湿地……都被纳入了河长制实施范围。在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进程中,西宁市打响“河湖清”战役,通过河长制的深入推进,致力在水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西宁市为河长制管理“加码”,将全市所有主要河流都纳入了实施范围。在确定河长制实施范围时,因为水利普查主要统计了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所以最初的《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对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实施河长制。为实现河库管护全监测、全监控、全监管、全覆盖、无盲点,正式印发的《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取消了50平方公里的“门槛”,管理河流总数达65条,河长制管理河流增加了23条。
为河长制管理“加码”,河长制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央明确提出河长制的实施范围是河湖,而西宁市提出的河长制实施范围则是包括河流、大中型水库、万亩灌区、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管好其他涉水项目对于西宁市最终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非常重要。这些涉水项目在西宁市城乡生产生活中地位突出、作用重要。它们除了承担防洪、灌溉、供水功能外,还承担着气候调节功能,对全市的生产生活影响非常大,因此西宁市为了进一步扩大河长制管理范围,将全市3座大中型水库、18处万亩灌区、4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1处重要湿地共计26处涉水区域一并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河库沟渠全覆盖的河长制工作网络。确保既能保护好河流主动脉,也能保护好“毛细血管”,实现水系治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