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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党委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7-07-06 09:24:00 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精神的通知》(青文明办[2016]81号)文件精神,现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把握重要意义 

  家庭文明建设是面向全社会、全国各族人民,是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造福子孙后代的重大任务,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支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传承发扬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性,要始终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为召开十九大奠定良好的家庭风气、社会风气。 

  二、加强学习教育 

  各党支部要集中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及刘云山同志在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打牢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专题学习会、交流座谈会等形式,要深入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内容进行学习传达、座谈交流,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创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厅网络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群、电子屏、橱窗等媒介,对中央文明委授予我省马志祥家庭、索南家庭、赵起峰家庭、张桂兰家庭、祝方太家庭“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典型事迹进行正面宣传引导,让文明家庭创建深入广大干部职工的心中。 

  四、抓好统筹推进 

      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改进群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观和家庭文明落实到实处,不断推动群团组织团结群众广泛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